湖北大学转专业规定
发布:2022-11-11 16:59:09 分类:留学知识 点击:1005 作者:管理员
湖北大学(Hubei University),简称“湖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位列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11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数据中国“百校工程”,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很多大一新生想了解湖北大学转专业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湖北大学转专业规定。
1.学院工作小组应统筹考虑各专业发展,科学决策转专业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2.学院不得限制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提出的转专业申请。
3.学院应依据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接收转入人数,专业学生总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师生比(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要求为准)。原则上,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相关专业招生人数的15%,其中接收一年级学生不超过10%,二年级学生不超过5%;院内转专业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4.转专业事关学生的权益,各学院应及时宣讲相关政策,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特殊类学生;
4.根据《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生当年录取时的《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5.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生仅允许在本学院相关专业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6.所有已成功转过1次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湖北大学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制定转专业细则和接收计划。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和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学院将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提交学校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生申请。学生在考虑自身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郑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出申请。
3.学院审核及考核。学院根据所制定的转专业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学生按要求参加转专业考核。
4.公示转入学生名单。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报送本科生院。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连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6.学校审批。学校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后,本科生院网站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本科生院依据国家规定在国家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和教务管理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确认。
三、湖北大学转专业学生成绩认定和课程补修。
1.成绩认定。转入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转入前所学课程成绩进行认定。原专业课程与转入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对应课程的内容一样,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可认定为转入后专业课程成绩,学分调整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一致;课程内容一样,学分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学分原则上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的1/3),由转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课程老师集体研究确定,如被认定,学分调整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一致。跨大类转专业学生,原专业修读完成但不属于转入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的学分,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2.课程补修和重修。转入专业年级已开必修类课程,转入学生未修读的,需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补修,补修报名和选课与重修学习报名选课方式一样,成绩中考试性质为正常考试而非重修。通识教育平台不及格公共必修课程,学生按照正常程序申请重修;原专业不及格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学生可不再重新学习,但教务管理系统不对该课程做删除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湖北大学转专业规定”的详细内容。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能力和学业发展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一旦获准转专业,原则上不得再转回原学院或其它专业。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课程的结束性考试,学生已修原专业的所有课程的成绩都如实记入学生成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