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评估标准是什么?
发布:2022-10-09 11:36:49 分类:留学知识 点击:1016 作者:管理员
学科评估(China Discipline Ranking,CDR)是指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评估的目的是:服务大局、服务高校、服务社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的“学科评估”侧重于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学科评估”的专业学位部分。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学科评估标准是什么?
一、学科评估标准是什么?
学科评估是根据完整的学科评价标准进行的,包括人才建设数量“拔尖”人才数量,纵向课题经费,重大课题数目,高水平论文数,高被引论文数目,人才培养满意度(第三方机构问卷调查),国家级科技奖励等数据,通过高校自主上报数据,全国范围内公示纠错,最后按照一定权重比例计算出某一高校学科在所有参评高校中的相对位置。
学校学科评估人均分比较高,往往学校整体水平就比较高,相当于学校学科人均高端指标总整体上排名比较高的大学,往往整体水平比较高。学科评估排名高、参评学科平均分排名高,学校水平不一定高,主要原因是还有规模的因素,而学科评估人均分,已经排除了规模因素,主要剩下质量水平的因素,因而一定程度反映质量水平。
二、学科评估方式。
学科评估采用自愿参加的方式进行,凡具有培养研究生资格的学科均可申请参加评估。三年来,共有229个单位,1336个学科点参加了学科评估。
应社会各界的要求,评估所授权“新浪网”将2002年首次评估的12个一级学科、2003年评估的42个一级学科及2004年评估的26个一级学科的排名结果公布,使读者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科整体水平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为各学位授予单位对学科整体水平查询和分析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报考研究生选择学校和专业提供重要参考。
为了给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科建设、规划提供信息支持,评估所还将出版全国高水平学科简介及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统计信息,提供深层次的学科整体水平分析报告,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
三、学科评估改革措施。
在总结前两轮学科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第三轮学科评估对评估指标体系做了较大修正,使得评估结果更加全面、科学、真实。
1.强调质量,淡化规模,树立学科评价的正确导向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精神,引导参评单位树立注重质量的良好氛围,本轮评估全面改革排名性评估的一般做法,采用多项代表性指标代替总量指标,同时对规模指标设置数量上限,克服单纯追求规模的倾向,在"比总量"和"比人均"之间找到"比质量"这个平衡点。
2.创新学生质量评价模式,开创学生质量评价的新视角
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强调学生为本,注重在学培养质量与毕业后发展质量相结合的评价理念。引入用人单位对"学生毕业后质量跟踪评价";新增学生派出留学、交流指标,鼓励对学生培养的投入;首次引入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指标,促进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全面提高。
3.创新学术论文评价模式,营造学术论文评价的良好氛围
以"SCI论文数"单一指标评价学术论文的做法早已饱受诟病。本轮评估首次采用"定量与定性、质量与数量、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多维度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如将论文"他引次数"及"ESI高被引论文数"与最新发表的高水平期刊论文同时纳入评价指标等,创立了学术论文评价的新质量文化。
4.改革科研成果评价模式,强调学科的社会服务能力
强调专利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鼓励专利成果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同时,在主观评价部分增加了社会服务和学术道德等内涵,邀请大量行业和企业人士及所有参评单位本学科专家对学科的社会声誉进行全面评价,形成了"崇尚创新、重视质量、社会参与"的科研评价新模式。
5.分类设置指标体系,突出学科特色,强化分类指导
进一步分门类、分学科设置指标体系,对特色一级学科设置特色指标,克服评估趋同导向。如对艺术类、建筑类、体育、工商管理等学科,设置"艺术创作水平"、"建筑设计水平"、"学生体育比赛获奖"、"优秀案例"等特色指标,鼓励不同学科办出特色。
四、学科评估工作程序。
为保证"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学科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并将以下程序对参评单位预先明示。
1.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包括"公共数据采集"与"单位材料报送"两部分。学位中心通过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教指委、学会等官方数据源获取公共数据;通过参评单位申报获取参评学科数据。
2.数据核实
评估数据真实性是评估结果可靠性的重要保证。数据核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按数据采集标准,对单位填报数据进行筛查;二是开发专门系统,对多单位、多学科重复填写的数据进行核查;三是利用学位中心构建的公共信息库,开发专门系统对填报数据进行核对;四是对发表学术论文等数据进行抽查。此项工作是学科评估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核查反馈材料多达近万页。
3.信息公示
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单位填报的部分信息在参评单位范围内进行网上信息公示,接受各方异议,并对异议情况再按评估标准进行确认。
4.专家问卷调查
学科评估借鉴国内外经验,采用"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邀请专家对学科声誉、学术道德、社会贡献与学生毕业后质量等进行主观评价。主观评价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每个学科参与调查的一般为50-100人。本次评估除邀请本学科专家外,还特邀了部分来自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30多个部委及大型企业的近500名行业、企业界人士。
5.结果统计与发布
学科评估结果按照"精确计算、聚类统计"的原则产生。本轮评估首先按指标体系精确计算得到的原始得分,然后改变以往"四舍五入取整"产生并列排位的做法,采用"聚类统计"算法,将原始得分相近的聚为一类,使得分类更科学、同一类并列的单位更多,从而淡化名次,引导单位更加关注学科建设的优势与不足。考虑到科研院所的特殊情况,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估数据进行统一计算,公布时分别排列。
自2002年开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全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简称:学科评估。2014年开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的“学科评估”侧重于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是“学科评估”的专业学位部分。学科评估标准是什么?现在大家了解了吗?